2022年江蘇專轉本法學類專業操作考試大綱
一、考試性質
法學專業大類專業綜合科目操作技能考試是為江蘇省本科 層次普通高校招收法學專業大類 “專轉本”學生而設置的全省選拔性統一考試。其目的是科學、公平、有效地測試考生在高職(專 科)階段相關專業操作技能的掌握水平?荚囋u價的標準是報考該專業大類的高職(?)優秀畢業生應能達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,以利于各普通本科院校擇優選拔,確保招生質量。
二、適用專業
本考試大綱適用于法學( 030101 )、法學( 知識產權)
(030101K)。
三、命題原則
法學專業類專業綜合科目操作技能考試命題遵循公平公正、綜合性、應用性和區分度原則。綜合性原則強調法學理論與知識的融會貫通;應用性原則強調運用法學原理解決實際問題;區分度原則強調試卷難度結構的合理設置?荚囈苑晌臅}和材料分析題的形式,檢驗考生的法律思維能力和法律解釋方法運用能力;檢驗考生運用民法學原理、刑法學原理、民事訴訟法學原理和刑事訴訟法學原理分析、解決問題的能力;檢驗考生在法律適用和事實認定等方面的實踐運用能力;檢驗考生法律語言運用能力、文書寫作能力和證據運用能力。
四、考查內容
(一)技能一:民事訴訟法律文書應用
【考查目標】
1.考查考生運用法學類專業的思維方法和研究方法,融會貫通民法和民事訴訟法理論與知識,靈活地綜合應用于民事訴訟法律文書的能力。注重考查民事訴訟法律文書結構和內容的概括 撰寫、修改和校對民事訴訟法律文書等技能。
2.要求民事訴訟法律文書主旨明確,材料適用科學,結構規范,論述有據,條理清晰,符合邏輯,準確、恰當地使用法律 學科的專業術語,文字表達嚴謹流暢。
【考查內容】
1.民事起訴狀
2.民事答辯狀
3.一審民事調解書
4.一審民事判決書
5.一審民事裁定書
(二)技能二:刑事訴訟法律文書應用
【考查目標】
1.考查考生運用法學類專業的思維方法和研究方法,融會貫 通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理論與知識,靈活地綜合應用于刑事訴訟法律文書的能力。注重考查刑事訴訟法律文書結構和內容的概括撰寫、修改和校對刑事訴訟法律文書等技能。
2.要求刑事訴訟法律文書主旨明確,材料適用科學,結構規范,論述有據,條理清晰,符合邏輯,準確、恰當地使用法律學 科的專業術語,文字表達嚴謹流暢。
【考查內容】
1.起訴書
2.刑事自訴狀
3.辯護詞
4.一審刑事判決書
5.刑事上訴狀
(三)技能三:合同擬定與修改
【考查目標】
1.考查考生運用法律思維和法學分析方法處理合同法律事 務的能力,在具體案例中靈活運用合同法基本原則和規則防范法 律風險的能力,為合同糾紛提供基本解決方案的能力。注重考查對合同法基本原則、合同訂立程序、成立要件、生效條件、違約 責任等重要法律制度的理解,以及對常見合同主要條款的理解與概括撰寫、修改等技能。
2.要求合同文本結構規范、基本要素齊備,主要條款表達清 晰、內容完整,材料適用科學,條理清晰,符合邏輯,法律專業 術語使用準確、恰當,文字表達嚴謹流暢。
【考查內容】
1.買賣合同
2.贈與合同
3.借款合同
4.保證合同
5.租賃合同
6.承攬合同
7.中介合同
8.合伙合同
(四)技能四:證據與證明的運用
【考查目標】
1.考查考生在運用法律思維和法學分析方法剖析民事、刑事 案件時識別證據、運用證據和證明規則的基本能力。注重考查對 民事、刑事案件中法定證據種類、基本特征的理解和證明規則的運用。
2.要求具有證據意識和證據思維,能夠根據證據基本理論, 查找并準確識別民事、刑事案件中的各類證據,知悉不同訴訟的證明標準,熟練運用證明責任、質證規則等完成對民事、刑事案件主要法律事實的分析。
【考查內容】
1.證據的基本特征
2.民事、刑事訴訟中證據的法定種類
3.民事、刑事訴訟的證明對象和證明責任
4.民事、刑事訴訟證明標準
5.民事、刑事訴訟證明過程
(五)技能五:調解協議的擬定與應用
【考查目標】
1.考查考生運用法律思維和法學分析方法以調解方式解決 實際糾紛的能力。注重考查對人民調解制度的適用范圍、調解程序的理解和運用,以及調解協議主要結構、條款的擬定和修改。
2.要求能夠根據替代性糾紛解決制度的基本理論及相關法 律規則,準確適用人民調解制度,熟練掌握其程序環節,并能擬定、修改調解協議(或條款)的結構和內容,知悉調解協議的履 行與執行保障制度。
【考查內容】
1.調解的種類和適用范圍
2.調解基本程序
3.調解協議的基本結構與內容
4.調解協議的效力
5.調解協議的履行與執行
五、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
(一)考試形式
閉卷、筆試。
(二)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間
專業綜合操作技能滿分 80 分?荚嚂r間 50 分鐘。
(三)試卷內容結構
(1)技能一 約 25%
(2)技能二 約 25%
(3)技能三 約 20%
(4)技能四 約 15%
(5)技能五 約 15%
(四)試卷題型結構
題型 題量 分值 占比
材料分析題 2 題 每題 12 或 16 分 30% 或 35%
法律文書題 3 題 每題 12、16 或 20 分 65% 或 70%
題型說明:
(1)技能一和技能二以法律文書題形式考核;
(2)技能三和技能五以法律文書題或者材料分析題形式考核;
(3)技能四以材料分析題形式考核。
(五)試卷難度結構
較易題約占30%,中等難度題約占50%,較難題約占20%。
六、其他
本大綱由省教育廳負責解釋。
本大綱自 2022 年開始實施。